1. 招标条件
本招标项目库尔勒市梨香湖照明工程已由 库尔勒市发改委库发改建综(2013)70号文 批准建设,招标人为 库尔勒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,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资金 ,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。
2.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
2.1 项目名称:库尔勒市梨香湖照明工程
2.2 建设地址:库尔勒市
2.3 建设内容:电缆及灯具的安装
2.4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:750万元万元
2.7 计划工期:计划2014 年4月15日开工, 2014年6月15日竣工
2.8 招标范围:施工图所包含的内容(含灯具及附属材料)
3. 投标人资格要求
3.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(含叁级) 资质,并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,有安全生产许可证,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。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,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,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,投标人报名时需到人民检察院办理《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》(办理咨询电话:座机 手机 : ),外地企业也可在当地办理。
3.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: 资格后审 。当采用综合评估法,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,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,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。
3.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。
4.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
5. 投标报名
凡有意参加投标者,请于2014年3月19日至2014年3月25日(法定公休日、法定节假日除外),每日上午10:00时至14:00时,下午16:00时至19:30时(北京时间),在 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- http://www.xjztb.net/ 报名。
6.招标文件(资格预审文件)的获取
6.1凡通过上述报名,请于2014年3月19日至2014年3月28日,每日上午10:00时至14:00时,下午16:00时至19:30时(北京时间),在 库尔勒市香梨大道壹品千城3栋二单元2102室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及 《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》购买招标文件,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。
6.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,售后不退。图纸押金1000元,在退还图纸时退还(不计利息)。
6.3 邮购招标文件的,需另加手续费(含邮费) 50元。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(含手续费)后3日内寄送。
7.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和巴音郭楞日报 上发布。
8. 联系方式
招 标 人:库尔勒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地 址:库尔勒市香梨大道
联 系 人:邓隽
电 话:
开户银行: /
账号: /
招标代理机构: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地 址:库尔勒市香梨大道壹品千城3栋二单元2102室
联 系 人:赵鹏
电 话:
开户银行:工行库尔勒人民东路支行
账号:30100242090249436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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